8月29日,嘉兴港乍浦港区二期4号、5号泊位以及三期一号泊位(富春)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召开,省港航局、嘉兴市港务管理局、嘉兴海事局、嘉兴港区环保局、嘉兴港区消防大队、嘉兴港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及特邀专家参加会议。
乍浦港区二期4号、5号泊位以及三期一号泊位(富春)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工程按照省交通运输厅《关于嘉兴港乍浦港区4号、5号泊位工程结构加固改造工程方案的批复》(浙交复[2013]54号)和《关于嘉兴港乍浦港区三期一号泊位(富春)码头结构加固改造工程方案的批复》(浙交复[2013]53号)要求建设,工程于2014年3月15日开工,6月20日完工。
会议成立了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,在听取了工程建设单位和设计、施工、监理等参建单位工作汇报,查验了工程现场,审阅了工程竣工档案资料,核验了工程建设规模、技术标准、概算执行情况及建设合同履行情况。经讨论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,验收委员会认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机构健全,制度完善,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,执行基本建设程序,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和顺利实施;设计单位执行水运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,精心设计,方案合理,满足使用要求;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和规范精心组织、合理安排,保证了工程质量和安全;监理单位实施全过程监理,加强与业主、施工单位的联系,严格控制工程质量、安全、进度和投资等,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基本齐全,符合归档要求并通过了档案专项验收。
验收委员会同意质量评定意见,工程质量为合格,乍浦港区三期一号泊位(富春)码头(借用东侧二期5号泊位)水工结构可满载靠泊4万吨级船舶,4号泊位(借用相邻泊位)水工结构可满载靠泊2万吨级杂货船,5号泊位(借用三期一号富春泊位)水工结构可满载靠泊4万吨级船舶,同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,要求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,同时加强运行期间的沉降位移观测,定期测定码头前沿水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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