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《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》,全国城镇和农村、公立和民办、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(含幼儿园),都将通过年检、预警、信息通报公告以及责任追究等途径,全面加固校舍安全保障机制。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针对记者的问题,解读了相关政策措施。
校安工作长期而艰巨
记者:我国自2009年实施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已经结束,此次出台的意见与校安工程有何联系?
教育部负责人:校安工程虽然结束了,校舍安全工作永远不会结束。校安工程只是解决了重点地区的重点问题,还有部分校舍未达到国家安全标准,存在安全隐患。由于近年来灾害频发,灾损不断,每年都有部分校舍因灾受损或达到使用年限,需要进行抗震鉴定,新建和加固改造后的校舍也需要加强安全维护和日常管理。因此,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当成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。
全国联网动态监控
教育部负责人:校安工程实施三年多来,我们基本摸清了校舍安全的“家底”。通过加固改造,全国已竣工学校14万所,校舍面积3.5亿平方米,近四分之一校舍旧貌换新颜。2012年以来,校安工程校舍连续经受住了新疆和田“8·12”地震、云南昭通“9·7”地震等32次5级以上地震的严峻考验,无一因灾倒塌和致人伤亡。
需要强调的是,各地建成了涵盖41万所中小学校(含教学点)、214万栋单体建筑物基本信息的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,首次实现了对校舍安全的动态监控和信息化管理。
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
记者:在校舍安全长效机制中,责任主体如何确定?
教育部负责人:地方人民政府是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。建立长效机制由省级政府统筹组织、市级政府协调指导、县级政府组织实施。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。在校舍建设过程中,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各环节相关责任人都要签字,负终身责任,校舍如果出现质量问题,即使相关人员离开了原岗位也要追究责任。
六项重点任务建长效机制
记者:建立长效机制主要有哪些重点任务?
教育部负责人:主要有六项:一是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;二是完善校舍安全预警机制;三是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公告制度;四是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;五是严格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;六是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。
每年发布安全信息公告
记者:意见提出要进行校舍安全的信息发布,如何实现?
教育部负责人:信息发布制度将依托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,督促各地以县为单位,根据校舍年检结果,如实填报每一所学校的基本信息、每一栋建筑的详细信息以及开展校舍安全年检、实施校舍维修改造等相关信息。相关部门对中小学校舍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,向各省级政府通报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信息,并每年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公告。
重点支持中西部学校
记者:意见要求排除校舍安全隐患,各级政府对此有哪些保障措施?经费应如何保障?
教育部负责人: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财力较弱,中央将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,资金通过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统筹安排。其他教育阶段保障校舍安全资金由地方及其他渠道安排。民办、外资、企(事)业办中小学所需资金由投资方和本单位负责落实,当地政府给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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